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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结算须知


来源:未知时间:2017-05-10

一、集中采购(省采)

(一)自筹资金:验收合格后,无需网上提交《省采验收单》,在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打印、整理相关材料后,到学校计财处进行资金结算。结算时需向计财处提供:

1.政府采购项目确认书(结算书) 1份原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

2.发票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设备国外发票、结汇水单、代理费发票)  

3.校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 1份复印件

5.合同 1份原件  

6.政府采购验收单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

7.政府采购资金结转情况一览表 1份原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  

8.政府采购审批表 1份原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以上原件材料均需相关负责人签字,最少三人)

(二)其他资金:验收合格后,网上提交《省采验收单》,网上结算。结算后需向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材料:

1.政府采购项目确认书(结算书) 1份原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

2.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项目验收结算通知书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  

3.发票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设备国外发票、结汇水单、代理费发票)  

4.校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 1份复印件

6.合同 1份原件  

7.政府采购验收单 1份原件 1份复印件

8.政府采购资金结转情况一览表 1份原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

9.政府采购审批表 1份原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  

二、分散采购(校采)验收合格后,到学校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结算时需向财务提供:发票、《物资设备采购审批表》、固定资产入帐凭证、《分散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如有签订)等。(以上材料均为相关负责人签字原件,最少三人)  

注:如下情况,发票超额需经费主管校领导在发票上签字:科研经费、公用经费、实验经费、实习经费每单5万以上,其余经费每单2万以上的。(若采购审批表已签,发票无需重复二次签字)

另外,科研经费超1万以上,科研处相关负责人需在发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