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北东北农业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2-10-15 16:37   供稿/来源于:佚名   浏览人次:

一、高等学校党支部是高校党的基层组织,是高校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加强和改善我校党的领导,加强教工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教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教工党支部的设置

1、教工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便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一般按系、所、室等部门为单位设置。党员人数少的学院可以只设置一个支部。党员人数少的系、所、室等部门,可以两个或几个单位共设一个党支部。

2、凡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建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总支提出建议,学校党委批准可建立党支部。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若干党小组。

3、党员七人以上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七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一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下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3年。

4、党支部书记应选举党性强,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两年以上党龄,工作负责,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

三、教职工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决议在本单位贯彻落实;搞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维护国家和学校的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在重大问题上及时统一党员的思想,使党员在教职工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和凝聚作用;抓好教职工的政治学习与思想教育,全面负责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德育工作,努力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

四、党支部要搞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严格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通过对理论和党章的学习,使广大党员懂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党员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展开。

2、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密组织生活。

1)党的组织生活,要注重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和启发。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提高认识、增强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日常组织生活和教育活动,要根据教学、科研、工作条件妥善安排,每次时间要短、内容要精、力求解决一两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每位支委履行职责的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做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考查和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指出并给予批评帮助。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2)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抓好动员教育,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组织处理四个环节。通过民主评议,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党员讨论校、院、系、教研室的重要情况,广泛听取并及时反映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主动积极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做好在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党支部每学期要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并关心和支持学生中的发展党员工作;要积极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积极分子要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发展计划,并指定专人和他们联系,进行重点考察和培养。

五、党支部要和行政配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党政决定的贯彻执行。

1、党支部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行政重要问题的制度是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如工作规划、任务安排、人员调配、资金分配、推荐提职与晋级,以及进修、奖励等重要问题。

2、党支部书记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同志做好本单位的工作,党政干部要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工作。

3、党员行政负责同志每学期要向支部大会汇报工作,党支部每学期也应主动邀请非党行政负责同志向支部大会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系、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做好。

4、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和群众支持行政负责同志的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六、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1、党支部要积极做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把本单位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有充分活力的集体。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结合教育、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政治学习时间和经费。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应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教职工的思想状况。要加强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校园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要引导教师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把德育放在首位,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党支部要主动配合学院有关部门选派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在思想、业务和生活上全面关心班主任、辅导员的成长。党支部每年应请班主任、辅导员在全系、教研室(研究所)中介绍学生工作的情况。

4、要经常听取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要教育全体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倾听非党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土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七、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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