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调拨、报废工作流程

二、资产调拨、报废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通过“
资产调剂报废服务平台
”提交的待调拨、报废资产,在调拨公示期间,需求单位(即调入单位)自行联系申报单位(即调出单位)查看资产的状态,确定是否需要。
2
、申报单位通过“
资产调剂报废服务平台
”提交的待调拨、报废资产仅限于“东北农业大学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内资产,对于该平台之外资产申请调拨、报废时,可联系设备管理科,由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代为上传相关数据。
3
、如需下载填写
《东北农业大学资产调拨单》、《东北农业大学资产处置审批表》、《东北农业大学资产入库单》时,各单位可到国资处网站下载
﹛下载地址为:http://gzc.neau.edu.cn/,点击下载中心(更多)﹜
。
4
、低值易耗品或购置日期在2000年1月1日前的设备、家具在申请报废时,不需再提供原始购置发票、固定资产三栏式明细账的复印件。
5
、原始购置发票、固定资产三栏式明细账的复印件样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