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直属及附属单位:
由于我校机构设置有新调整、干部任职有新变化,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对固定资产及账目的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机构调整部门的资产交接工作
1.机构调整部门及时确立主管资产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管理员登记(变更)审批表》(附件1),报设备管理科备案,给资产管理员开设资产管理平台账号;
2.机构调整部门填写《资产管理平台单位调整申请表》(附件2),设备管理科根据机构变动情况在资产管理平台分账、合账;
3.机构调整部门主管资产领导和资产管理员负责做好变动资产的交接工作。调入、调出单位依据资产管理平台账目信息,核查实物,填写《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附件3),批量需填写附表(附件4),到设备管理科办理调拨、调账手续,固定资产卡片随仪器设备(家具)一起移交,并在卡片上填写变动记录。
二、处级干部岗位调整的资产交接工作
1.本单位内仪器设备(家具)领用人、存放地点、领用科室(系、办)发生变动,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在资产管理平台修改;
2.仪器设备(家具)随人员变动而发生使用单位变动时,到设备管理科办理调拨、调账手续;
3.领用人对领用的仪器设备(家具)具有维护和管理责任,如造成资产损坏和丢失,将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4.仪器设备(家具)日常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可向设备管理科咨询,电话:55191402,55190395。
请本次调整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在交接工作时,一并将所使用资产交接清楚。请各单位主管领导把资产管理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为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供保障。
附件:
1. 资产管理员登记(变更)审批表
2. 资产管理平台单位调整申请表
3. 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
4. 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调拨单附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