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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6-03-11

服务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黑财资〔201565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8处服务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招标,欢迎具备经营能力的单位和自然人前来投标承租。

一、服务用房地点

哈尔滨香坊区木材街59号,东北农业大学校内。

二、房屋面积及服务项目

序号

房屋位置

房屋面积(M2

服务项目

竞标底价

(万元)

1

旧图书馆一楼

10

复印社

2.5

2

原资环楼耳房

15

复印社

4.8

3

原人文楼耳房

15

书店

4

4

招待所一楼

56

洗衣店

3

5

招待所一楼

19

鞋店

1.2

6

主楼楼后

57

印刷厂

2.85

7

经管实验楼耳房

15

水果店

2.0

8

成艺楼库房

20

复印社

1.2

三、出租方式

1.针对具体服务项目进行竞价招标。唯一最高价即为中标单位或个人;多个最高价,包括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优先中标;不包括原承租人,出最高价者二次投标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价为中标单位或个人。

2.投标人报价高于底价有效,每次报价最小加价单位为1000元,即加价需为1000元的倍数。

四、投标单位及自然人要求

1.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一个单位(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

2.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房屋不允许转包、转项,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接受国资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中标人守法经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为广大师生服务,经营行为和手段要与大学校园文化氛围相符。

4.发现竞标单位(个人)有弄虚作假,恶意竞标围标现象,学校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五、报名及竞标时间

报名时间: 3178:30——1630。报名时需提交《服务用房租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时需交押金500元,未中标单位(个人),当场退还押金。

竞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

东北农业大学主楼733室。

七、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519199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