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东北农业大学的委托,对东北农业大学向阳基地实践教学综合楼广场及道路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JX2020-2027G;
二、项目名称:东北农业大学向阳基地实践教学综合楼广场及道路工程;
三、项目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34224.04元人民币;
五、计划工期:2020年8月15日——2020年10月31日,历天数:78天;
建设地点:东北农业大学向阳基地;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员(工长)不少于1人须具有岗位证;拟任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岗位证;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项目(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8、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我公司留下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信息并同时将汇款凭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信息发至邮箱(zjx87003479@163.com)。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公对公汇入以下账户(非公对公不予受理),标书款到账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以代理机构收到标书款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
名 称: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户:166489458114
注:1.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及项目编号,未备注视为未汇款;
2.汇款后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造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延迟发放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7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91号一楼。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其他
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北农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451- 55191755
采购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
项目经办人:姜盼 李志超
电 话:0451-87003479
电子邮箱:zjx87003479@163.com
原文地址: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AA132F25D4120126E053AC10FDFAB1F3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