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校部家属区21#、23#住宅楼办理产权证的通知


来源:未知时间:2022-10-10

 

根据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将开展家属区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权证相关工作。现集中审理校部家属区21#23#住宅楼办证上报材料,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上报材料人员范围原购房人不发生变更的住户

二、所需提交材料:

   1、 购房收据原件;

   2、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清晰,并标注楼号,单元,房间号,户型:一屋一厨或二屋一厨或三屋一厨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主楼718-1   受理日期:314日——318

  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注:票据丢失的在办公现场可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