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将逐步开展家属区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权证相关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上报材料人员范围:购房人不发生变更的住户。
二、所需提交材料:
1、购房收据原件;(票据丢失的在办公现场可进行查询)
2、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清晰,并标注楼号、单元、房间号,户型:一屋一厨或二屋一厨或三屋一厨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爱地超市综合楼——北侧墙山头,水电费收费处
受理日期:5月16日——5月20日
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注:已提交材料的住户不用再次提交)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