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黑财规〔2023〕5号)、《东北农业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东农资字〔2022〕31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资金和计划采购情况申报2023年下半年度采购预算,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根据单位资金情况,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资金情况、政府采购目录要求,结合单位自身情况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3)。
二、无资金,不采购
此次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只针对各部门现有资金要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资金尚未落实的项目,无需申报采购预算。
三、无预算,不采购
此次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完成后,财务处将会同审计处、资产处形成联动机制,按申报的采购预算执行审计和采购业务,对于未申报政府采购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计、采购。特殊事项一事一议,待学校上报省财政厅审批后方能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情况并上报采购预算,避免漏报和虚报采购预算而影响本部门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上报采购预算要求及时间安排
此次采购预算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班前,各部门将签字盖章后的采购预算扫描件和预算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即可。学校财务处将根据各部门上报采购预算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上报省财政厅,过期不再受理采购预算申报业务。
采购预算报送邮箱:253250588@qq.com
五、联系方式:
财务处联系电话:崔扬 55190889
国资处联系电话:曹俊峰 55191313
财务处
国资处
2023年6月8日